早在2010年,勒布朗·詹姆斯就成为了NBA第一大反派。 七年后,他离开家乡克利夫兰骑士队,与迈阿密热火队组建了一支超级球队。
然而四年后,詹姆斯在2014年以NBA自由球员身份凯旋回到克利夫兰,在大多数球迷的心目中救赎了自己。
詹姆斯在热火队的四个赛季中(2012 年和 2013 年)与同为球星的德维恩·韦德和克里斯·波什一起赢得了两个总冠军。 许多人认为迈阿密三巨头是篮球场上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三人组。
“最难离开的是我和这些人一起创造的东西。
“我已经与他们中的一些人交谈过,并将与其他人交谈。 没有什么可以改变我们所取得的成就。”
然而,根据詹姆斯的说法,重返骑士队是必要的,因为这超出了篮球的范围:
“我与俄亥俄州东北部的关系比篮球更重要,”詹姆斯说。
“四年前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。 我现在做的。”
詹姆斯随后谈到了为什么他的家乡对他如此重要:
“在有人关心我在哪里打篮球之前,我是一个来自俄亥俄州东北部的孩子。 这是我走过的地方”。
“那是我跑的地方。 这是我哭的地方。 这是我流血的地方。 它在我心中占有特殊的位置。 那里的人们见证了我的成长。 有时我觉得我是他们的儿子。
“他们的热情可能是压倒性的。 但它驱使着我。 我想尽我所能给他们希望。 我想尽可能地激励他们。”